,急忙朝村内走去。
他心中莫名激动。
这种激动不是面对美女的悸动,也不是面对财物的兴奋。
而是…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,是他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。
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语形容的话,楚非凡想了很久,才从周元曾经说过的话里找到形容词——使命感。
对,有一种使命感!
怀中那薄薄的信,像是散发着炙热的温度,把他的心脏烤得火热,把他全身鲜血都烧得沸腾。
原来东番岛的命运,在一定程度上,承载到了我的身上。
原来大晋的前途,民族的希望,在一定程度上,也压在了我的肩头。
哈哈,我这个除了好事什么都不干的狗贼,竟然也有今天。
哈哈哈哈,我竟然可以决定民族的命运?
哈哈哈哈哈…
他无声地笑着,莫名的,鼻头有些发酸,眼眶有些湿润了。
他没有见过自己的爹,他还在肚子里的时候,他爹就被征了劳役,死在了外边。
小时候,为了一碗稀粥,为了一块布,他看着自己的娘是怎么被欺负的。
村里人都不是好东西,谁若是想了,便可以来他家里,找他娘睡一晚。
但因此,他没被饿死。
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
他长大的第一件事,是把村里人都杀了。
全村五十多个人,他一个都没留。
官府说他是畜生,吃百家饭长大还恩将仇报。
楚非凡也认为自己是畜生,他甘愿做一个人人都怕的畜生,也不愿意再做那个村里的没爹的儿子。
这个世道,人真的太贱了,还不如畜生呢。
“娘啊,你死得惨啊…”
“你总想我做个读书人,考取功名,以后出人头地
“可我不是那块料啊,我只能尽量把自己打扮成读书人,实际上我就是个土匪,就是个反贼
“可是…今天我好像真的出人头地了
“我把民族的命运,扛在肩头了
他喃喃自语,似哭似笑,骑着马朝前奔驰。
奔驰啊,在黑夜的深邃处,在月光照耀下。
路是朦胧的,一切的一切都是朦胧的。
只有方向,方向是清晰的。
就是那里!就是那里!
他认识来时的路。
他记得清清楚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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