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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夏夜鬼话
知了,看他们自己有没有兴趣,要不要冒这个险。”

另一位评审员说道:“这样会不会太儿戏了?显得我们不专业?”

“如果这件事涉及岳珂的话……我觉得看到新闻的人不会因为我们不确定而觉得儿戏,反而会因为我们敢发这条新闻而觉得我们儿戏。不过不要紧,文章的质量在那里,适当的噱头反而更能引起别人的关注。”

主审都这么说了,其它人也就接受了这个决议。

之后殷怜就收到消息,表示拍卖行接受这份手稿的拍卖,只是询问是只拍卖手稿,还是连手稿发行权一起拍卖。殷怜本来是只打算拍卖手稿的,被他们这么一提醒才意识到原来还有个发行权可以卖。

老实说,这发行权的价值可比手稿大多了,虽然殷怜在五百年前的夏国已经替岳珂出版过了《鸣芳洗冤录》,但也不妨碍她再出版一次——这边的版权费岳珂用不了,折合成银元也可以,只是汇率只能让殷怜自己随便看着填了。

但想必岳珂也不会在意。

加上之前红楼发行之后,殷长生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一些人脉和渠道,所以殷怜仔细思考一下,还是去给《鸣芳》注册了发掘版权,然后留给殷长生。

至于这个版权的来源,如果实在解释不过去,殷怜觉得暴露了也无所谓。反正殷长生也没办法对她怎么样,她总有办法说服对方的。

这样一想,她就决定只拍卖手稿本身,然后这样告知了对方。

对方听了之后,有点遗憾——毕竟虽然这个手稿非常珍贵,但是如果它是真的,真正能够创造出惊人价值的还是发掘版权保护期。虽然五年版权保护期比起真正的著作权期可以说是非常短暂,但是这可是岳珂!活着的任何作者,都不可能有相比岳珂的创作能力。

事实上,如果这是仿作的话——假设作者不是一时的灵光,而真有能力持续不断地创造出同个层次的作品,那么到她功成名就的时候,这版权的价值和五年的发掘性版权价值相比较,连评审也不能判断说哪个方式更有价值。但是他们想,一名真正出色的作者都不会想着要一直冒名其他人,而冒名岳珂也确实会在最短暂的时间里攥取到最大的利益。

评审员心思不一,根据各自想法的不同,对于手稿提供者的殷怜都产生了不同的观感。有人叹息,有人疑惑。

殷怜却完全没有负担——天知道,她根本没有冒名把自己的作品安在他人身上。这部确实就是岳珂本人的作品,她还是出版商,这一波卖得完全问心无愧。

之后,拍卖机构就官宣了这件事,顿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。虽然他们比较含蓄地使用了“疑似”这个词,却还是让人觉得他们在利用岳珂的名义进行炒作。好在到底是权威机构,所以许多人还是半信半疑地生出了好奇心。

除了公众官宣售卖拍卖会门票之外,拍卖行自然也会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收藏家发出邀请函。不过毕竟是岳珂的作品,公布出来之后,即使觉得是真作的可能性不大,还是有很多本身不是手稿收藏家的富豪主动来询问了参与的条件。

而在被邀请的收藏家里面,就有一位非常著名的珂学家,收到这个邀请之后,仔细地阅读了信件和宣传单的具体内容,就皱着眉头,对着邀请函发出了一声非常嘲讽不屑的嗤笑:“岳先生的遗作?唯一一部女性主角的作品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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