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,这才拿出卡买单。>
李主席的宴会,设在城的豪华酒店。>
车子往酒店驶去,在车中秦昱笙忽然问道,“你的脚伤痊愈了?”>
简紫铜侧头,开口回道,“当然。”>
这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,她的脚伤又怎么可能没有痊愈。>
而后一阵沉默,他漫不经心地问道,“和他还有联系?”>
“谁。”简紫铜有些困惑。>
“林氏千金的未婚夫。”他沉声道,却并没有点出名字。>
简紫铜望着前方,平静应声,“没有。”>
随即又是一阵沉默,直到车子抵达酒店。>
简紫铜下了车,心翼翼地站起身来,走了几步却差点就摔倒,幸好他扶住她,才没有出洋相。抬头瞧向他,他正皱着眉,有些不悦地问,“不会穿高跟鞋,你还穿这么高!”>
“谁不会穿了,我只是脚正好麻了。而且店员也了,穿礼服就要配高跟鞋才好看。”简紫铜如实道。>
“她们什么你就穿什么了?”>
“那你也没换掉啊。”>
“你……”>
她倒是懂得将责任推个彻底,秦昱笙皱眉拉过她的手,低声叮嘱,“挽着我。”>
简紫铜急忙抓紧他,倒不是因为怕摔倒,而是有些畏惧这样的场合。>
在他的带领下,慢慢走入了商流名豪云集的酒店。>
这是一个她不曾涉足过的世界,想当然是十分华贵,却不料华贵如斯。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,这边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谈笑风生,那边是婀娜多姿言谈举止大方有礼。>
简紫铜突然觉得自己很渺,眼前的一切又太过虚无,让她无所适从。>
第一次出席正式的宴会,第一次穿礼服,第一次和他一起,人生中三个第一次,全都在一个晚上实现。简紫铜仔细数了数,其实还有太多个第一次,竟都是和秦昱笙有关。比如第一次爬墙,第一次翘课,第一次骑自行车……回忆扑面而来,满满都是他的画面。>
此刻让她突然清楚记起第一次穿高跟鞋时的情形。>
那还是学了。>
班里的女孩子当时虽然不懂那些情爱,可也已经爱打扮,也懂得想要吸引男生的注意,悄悄存了钱,她就和几个女生跑去鞋店买高跟鞋。可是当时的高跟鞋,适合她们的,却也不是现在这种细跟的,是那种非常可爱的坡跟,只带了一些些跟的可爱皮鞋。>
简国天虽然对她很舍得,可是对于这种赶时髦花哨的东西,一向都是排斥的。>
简紫铜央求了几次也得不到,就只有自己存钱。>
将扑满猪存满了硬币,就抱着扑满换来了一双皮鞋。>
一买回家,她就献宝似得穿上,也不管会不会脚疼,只是觉得特别好看。>
那天她命令他一起去书店买参考书,她就直接穿着新买的鞋出门。她得意兴奋地问他如何,他用一种很鄙视的眼光看她,并且警告她,一会儿要是走不动,他不会管她。>
不管就不管,她怎么会走不动?>
谁想到回来的路上,就真得寸步难行,看了鞋子一看,已经破了皮。她疼的皱眉,他就没好气地数落她,什么不穿丝袜就穿新鞋,不磨破才怪。又取笑她,学大人爱美,自己就是个丑鸭,就算戴了皇冠也不是公主。>
她已经花完了所有的钱,连带他的也被她强制用来买这买那花了个精光。他又不可一世地骂她是猪,然而骂归骂,最后却还是背起她就走。>
在那以后,简紫铜就发誓,等到将来某一天,一定要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!>
可是,如今恍然一想,难道她当时参加学校的模特队,其实是为了那可笑的誓言吗?>
突然,听见他,“你挽太紧了。”>
她是太紧张了,亦或着被惊到了,简紫铜赶忙松开他些。>
灯光太过璀璨刺目,简紫铜有点云里雾里。>
“放轻松,跟着我就好。”秦昱笙不着痕迹地轻拍了下她的手背,低头给了她一个微笑。>
瞧见他的微笑,简紫铜不由自主地点了头,渐渐镇静下来。>
估计是社交场合,所以才会感觉今天晚上的他格外绅士也格外体贴。简紫铜就这样挽着他的手,进入宴会礼堂。慢慢的,竟也就不再紧张,面对那些陌生人的笑脸时,也能够微笑以对。>
而在旁人眼中的他们,却也是一对璧人。>
简紫铜一身丝绸绿曳地晚礼服,柔和却不失明快的颜色,衬得她的肤色更加白皙。白色的狐狸毛领,透出一丝可爱纯真,而她那副眼镜,偏将这份可爱弥补,多了几分知性冷然,总之,是矛盾的综合体。>
秦昱笙则是一身低调的黑色西装,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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